校長們發現,對權力的幻想比根本沒有權力更糟糕。成功的教育中心改革必須巧妙地將責任和權力交織在一起。侵入行為是董事會成員 干擾教育中心管理員分配的超出教育委員會授權職責的操作的行為。這種混亂浪費了寶貴的時間,這些時間可能花費在與教育孩子有關的事情上。分配的操作任務超出了教育委員會的授權職責。
董事會成員常常對自己的角色以及如何制定角色沒有清晰的了解,除非他們對這種角色有特別的了解。簡而言之,應該規定對教育委員會成員進行董事會培訓,然後再對他們進行合同教育,而不僅僅是教導他們。如果要求教育中心對此程度負責,則教育中心應負責。用於培訓的時間不應以每年的小時數來衡量,而應以培訓涵蓋的問題數量來衡量。校長的角色發生了巨大變化。現在,委託人的作用範圍正在擴大,預計委託人將承擔許多新的職責。
人們曾教導說校長是管理人員,而不是教學負責人,但現在要求他們履行職責,同時還要更多地參與訴訟,特殊教育和預防教育中心暴力。本文介紹了與全校項目相關的研究發現的綜合摘要。綜述著重於三個方面:(a)受過綜合教育的院系和地區的特點;(b)教育成就的計劃和組織組成部分,以及(c)組織運作有效性的證據,尤其是在學生表現方面。另外,提出了與這些發現的解釋相關的幾種預防措施。最後,討論了對未來評估以及具有最高學術標準的教育中心和地區管理人員的影響。https://sc-ko.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