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公司掏空的動機大概可以分為三種。18年至今違約的民企當中,很大一部分違約與大股東掏空子公司有關。從動機上來說,財務公司掏空動機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三是兩者原因都有。掏空的手段和對應案例分析:(1)關聯交易。具體有三種手段,一是通過預付和應收佔用子公司資金;二是並購關聯方資產;大量的有息負債和貨幣資金同時存在,更有可能造假的是貨幣資金。而這背後很有可能是通過各種手段資金被大股東佔用。典型案例已經屢見不鮮,財務公司識別的關鍵在於大股東的流動性和控制力。大額分紅。分紅同樣是子公司資金流入大股東手裡的途徑之一。財務公司大額分紅則需要引起關注,是否有大股東掏空公司的可能。通過子公司資金溢價並購資產,而溢價並購的好處最後被大股東拿走,從而導致子公司被掏空。因此對於帳面上有大量商譽的公司需要關注。識別此類掏空的關鍵在於混改之後企業的經營是否改變,財務公司混改的目的在於提升國企經營效率,但如果混改之後未能帶來經營的改善,信用債市場出現大規模違約潮。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19日統計截止,國內共292只債券發生違約,涉及金額1872.69億元,財務公司比2014至2017年4年違約債券金額總和還要多。其中包括允許外資機構獲得銀行間債券市場A類主承銷牌照。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的規則,債券承銷商被分為主承銷商和承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