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描寫中的優良徵信,例如最著名的福爾摩斯和波洛等人物,他們辦理的案件基本上都是刑事案件,而且是一些具有高難度的疑難案件。作為小說,作者總是從吸引讀者的目的出發,儘量塑造英雄式的人物,讓英雄以其特有的智慧和經驗運用一些特殊的知識去偵破一起又一起案件。應該說,這與現實生活中的優良徵信形象和工作模式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尤其是在現代西方,優良徵信已經公司化、團體化。這種聯繫並非沒有必要,也並非不可以。作為一種職業,“優良徵信”還未被我國政府所認可。1993年,公安部發佈通知,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設各種形式的民事事務調查所、安全事務調查所等優良徵信所性質的民間機構。2002年底,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調整了商標分類註冊的範圍,將原來的42類商品和服務商標註冊擴大為45類,其中新增的允許註冊類別包括提供私人保彪、偵探公司和尋人調查等“安全服務”。1992年,陸建辭去公職,申請開辦了“寧夏神鷹偵探事務所”,經寧夏公安廳批准、寧夏工商局註冊正式掛牌營業。 寧夏神鷹偵探事務所雖說也只是只是曇花一現,但據工商部門證實,這卻是迄今為止中國大陸,唯一真正合法註冊並在名稱中出現“偵探”字樣的優良徵信機構。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陸建的神鷹偵探事務所到1994年就不再營業,但直到1998年陸建才去註銷了營業執照。據報導稱,陸建只是化名,2009年時45歲,畢業于中國刑警學院偵查專業。開辦神鷹偵探事務所前,陸建已經有11年警齡,並成為寧夏刑警隊伍中的骨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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